第一時間, 跳出來認"錯"! - 這個老細好騎里 -- (glad to say sorry)

推御責任 - 推呀推的, 唔上膊, 以受害人的身份出來講野; 不是負責人的身份出來講野。  

無資方似的, gkwa 縮 - 怪不得他們要"尋人".

 

Source - 報章 - 查小欣

令事件升溫及為工人贏得外界同情的其中一位「功臣」是嚴磊輝,他的金句連連,最金一句是「工作證上面寫Sakoma唔代表佢係Sakoma員工」,導致「美麗的誤會」是因為「打錯字」及「懶改嘢」。

打工皇帝即是打工皇帝,竟公然承認「錯」和「懶」,沒半點歉意。如果他的下屬以同樣態度跟他認錯和認懶,他會有甚麼反應?可以肯定的是,嚴磊輝有個好老闆,就算他知錯不改和懶而不改,仍照樣給他高職厚薪。

明知工作證「印錯」公司名也不正視,難道不擔心公司名遭人盜用,不怕會引起法律問題嗎?作為高層不會沒有這個警覺性吧。

試想像,例如開支票,開了支票給A公司,銀行過了數後,可以去責怪銀行說,其實寫A公司不代表錢是給A公司嗎?寫錯銀碼可以囑銀行照過數,因為「懶得改」嗎?

作為外判商態度若此,是好是壞,毋須判官來判吧?

撰文︰查小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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